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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龙江丨解读:守住自然边界 建设美丽龙江

发布时间:2024-07-22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龙江,6月1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现就《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近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美丽龙江建设作出全面全方位部署,提出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自2017年开始,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有力地督促、查处、整改了一大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我省连续7年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理测绘局等5部门联合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实地核实,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现国家关注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采矿(砂)、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重点”问题247个,已完成整改243个,整改完成率为98.38%,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加强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监管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重要任务目标。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部门外部监管职责,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督工作。一是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进一步完善“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上报销号”生态破坏问题处置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大问题整治力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二是开展生态状况和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组织开展第五次全省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全面掌握全省、重点区域生态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加大对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监督力度,坚决杜绝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推动重大工程生态环境成效稳步提升。三是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推进《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任务实施,积极推动地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宣传,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氛围。四是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载体平台作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加强创建过程指导和常态化监管,强化复核评估,切实保障创建质量和成效。指导获得生态示范创建命名的地区用好金字招牌,展示生态名片,深挖地区潜力,激发创新动力,为美丽龙江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7/c00_31752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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