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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17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

  第17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一、公示时间

  12月10日—12月23日(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2023年11月现场调查发现,固原隆鑫淀粉有限公司淀粉生产有机肥水脱蛋白设备处于停运状态,肥水未按规范要求经脱蛋白处理就直接还田。

  (二)整改目标。严格按照马铃薯淀粉加工混合汁水肥力化还田“一厂一策”要求,规范还田利用,确保土壤和水环境安全。

  (三)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还田区域土壤和水环境进行监测,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马铃薯淀粉加工混合汁水肥力化还田“一厂一策”要求,规范还田利用,建立健全台账资料。三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召开全市淀粉企业约谈会,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肥水规范还田。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12月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按照《关于认真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土壤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监察第三专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从宁夏生态环境厅专家库里,筛选了3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参与此次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验收组通过实地踏查、资料查阅等形式,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17项问题”进行验收。经核查,固原市制定印发了《固原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时限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及市级包抓领导。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一企一策”,依法对固原隆鑫淀粉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进行核实查处,指导该企业规范混合汁水肥力还田利用,并且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有机肥水脱蛋白设备正常运行,肥水规范还田。固原隆鑫淀粉有限公司检修了蛋白提取设备故障,安装了流量计量设施,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还田区域土壤和水环境进行了检测,建立了台账资料。经验收,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相关配套设施已安装,并建立了环境监管台账,达到整改目标,通过验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xwzx/gsgg/202412/t20241211_4755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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