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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ISP协同处理城市矿产资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8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ISP协同处理城市矿产资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ISP协同处理城市矿产资源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韶关浈江区

  建设单位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项目概况

  选址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1)依托二系统协同处理4类危险废物,5万吨/年。(2)建设“100吨原料/天高锌物料氧化熔炼-铅锌同步还原直接回收金属锌成套装备与中试示范”平台(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铅锌矿搭配金属基固废铅锌同步冶炼成套装备与集成示范”的子项目之一)。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按照“以新带老”原则,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上料、出渣含尘废气以及烧结烟气、熔化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设施相应防护距离。(2)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自行处理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gsgg/content/post_4517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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