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随意堆放危化固废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11-08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网友反映: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随意堆放危化固废,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很是担忧。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回复:经调查,网友反映信息中提到的“华星石化集团厂区露天堆放固体废物”实为大王南村坑塘填埋物治理项目清挖筛分后暂存在此的粉煤灰和炉渣,并非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石化”)产生的工业固废。
大王南村坑塘填埋物治理项目为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针对该历史遗留问题广饶县、大王镇两级人民政府及我分局高度重视,华星石化强化担当,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大王南村坑塘进行场地调查,根据场调报告显示坑塘填埋物为粉煤灰和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大王南村坑塘填埋物治理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预算投资2.8亿元委托山东大成环境公司进行规范处置,目前已经完成70%。治理项目预计完成工期为2024年12月底。为加快推进该治理项目进度,对部分粉煤灰转移至华星厂区内部硬化地面暂存,施工单位在粉煤灰转运过程中需要分批次、分层级成堆码放,为防止码放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下边层级码放完成后用防水油布和密目式防尘网进行苫盖,该舆情反馈时施工单位正在清挖转运粉煤灰,因转移暂存未完成,所以作业面未进行覆盖。
2024年9月11日,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正在上料,作业面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由于该粉煤灰为地下挖取含湿量较大,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但预计随着贮存时间、风吹日晒等因素影响,粉煤灰含湿量变小,存在扬尘污染的可能,针对此风险我分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对暂存场地及时进行覆盖,并要求完成固废鉴别后及时进行外运处置。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qhy/wyts/202411/t20241104_47683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化...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3...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量...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2024-12-25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2025-02-05
- 强化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2024-12-26
-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看...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4-12-26
-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中心技...2024-12-26
- 自治区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24-12-26
- 深入开展宪法入企,助力...2024-12-26
-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环评文...2024-12-2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2-18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四...2024-12-1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1-08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2024-11-08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紫外...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生态...2024-10-14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碳排...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建设...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