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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2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公告〔2024〕31号

  为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拟成立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现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进行征集。

  二、专家库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包括地表水与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主要涉及致植物、动物、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冻原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环境监测、资源与环境经济、生态修复和环境法以及其他等专业领域。

  三、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热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熟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基本程序,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守职业底线;

  (四)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原则上从事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职责;

  (六)无违法犯罪、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无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有关专家资格的情形;

  (七)热心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且自愿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四、专家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由符合条件的专家如实填写《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及《专家承诺书》(附件2),并附学历证书、职称证明复印件及学术、专业成就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申报。

  部门和单位推荐: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管理实际需求推荐本领域专家入库,推荐专家填写《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及《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0日前寄(送)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各单位、申请入库专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张莉媛

  联系方式:0991-4165373、0991-4165469;2483331939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

  申  请  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电子照片

  出生日期

   

  健康状况

   

  学历

   

  学位

   

  专业职称、职级

   

  评聘时间

   

  行政职务、职级

   

  任职时间

   

  工作单位(详至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手  机

   

  座  机

   

  传  真

   

  身份证号

   

  电子信箱

   

  工作性质

  £科研(教育) £咨询(设计、规划) £工程  £司法鉴定  £管理及其他

  研究特长

  £地表水与沉积物

   

  £空气污染

   

  £土壤与地下水

   

  £生态系统

   

  £环境监测

   

  £资源与环境经济

   

  £生态修复和环境法

   

  £其他(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等)

  个人简介(500字以内)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业绩及成果

   

  获奖情况

   

  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经验等

   

  是否有违法犯罪等不良信用记录

  £是 £否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是否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是  £否

  是否有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专家库暨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并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专家承诺书

   

  本人自愿以专家身份参与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知晓有关工作要求,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对所提供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二、强化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及时学习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严格执行评估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提出专家意见,对出具的审查意见终身负责;

  四、与评估对象存在利益关系、法律纠纷,或者受委托参与咨询等情况时,承诺主动提出回避;

  五、不借参与评估的机会和便利招揽项目;

  六、不收受评估组织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其他非正常利益,不参加评估对象组织的宴请、旅游、社会营业性娱乐活动;

  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评审资料,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评估评审信息,不侵犯评估内容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八、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有关责任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接受、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3

   

  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

  技术

  职称

  擅长

  领域

  联系

  方式

  备注

   

   

   

   

   

   

   

   

   

   

   

   

   

   

   

   

   

   

   

   

   

   

   

   

   

   

   

   

   

   

   

   

   

   

   

   

   

   

   

   

   

   

   

   

   

   

   

   

   

   

   

   

   

   

   

   

   

   

   

   

   

   

   

   

  注:1.擅长领域对应填写地表水与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主要涉及致植物、动物、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冻原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环境监测、资源与环境经济、生态修复和环境法以及其他等专业领域8个专业领域。

  2.每个单位推荐单位根据专业领域情况,建议推荐专家人数不多于5名。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wggqt/202410/adeb0d46695c45ee81dbc3f276d3f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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