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提升企业自动监控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4-10-28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提升重点单位自动监控监督管理效能,强化运城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方面存在的专业技术、实际操作等难点问题。10月23日,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中心组织召开2024年运城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暨技术帮扶会议。各分局分管自动监控业务领导及监控负责人、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宣贯,邀请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的专家分别对《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要求》《企业端介绍及有效传输率计算规则》《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进行了精准解读和细致辅导。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巩固成效、守好底线,从自身做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发生。二要提升业务技能,保证数据质量。企业要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和安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调度管理和质量管控。对标对表,有效开展自动监控设备运行与数据审核工作,切实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各分局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真抓实干,监管到位,确保监控数据真、准、全。三要提增服务意识,强化结果运用。各分局要尽职尽责,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队、行政科室部门联动,积极推送监控发现的违法报警线索,助力运城市环境违法行为的急查快处。在做好属地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监督和帮扶企业自觉守法;该现场指导的现场指导,该答疑解惑的耐心解答,切实扑下身子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培训结束后,专家与参加培训同志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参加培训的企业代表反映,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政策和技术规定,增强了做好自动监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表示要认真对照相关标准,不断提高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gzdt/sjdt/202410/t20241028_9680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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