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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10/t20241017_1089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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