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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督察丨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鹤岗市调研

发布时间:2024-09-22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9月18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马健带队赴鹤岗市调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情况。

  

      在京安焦化有限公司,督察组现场查看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督察组强调,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精细化管理,做好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且达标排放。

      在西区污水处理厂,督察组重点查看了溢流口整改情况。督察组指出,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深入排查城镇排水管网混接、渗漏等问题,确保城镇污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

    在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厂,督察组详细了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情况。督察组要求,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处理、达标排放;要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统筹抓好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在岭北南露天矿生态修复现场,督察组强调,矿山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高质高效做好矿山修复工作。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9/c00_31770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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