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生态环境局“两书同达”彰显执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4-09-18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非常感谢你们主动告知我们如何重建重塑企业信用,我们将在最短的三个月公示期后完成信用修复,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企业信用和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新余某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由衷感谢。
近日,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构成环境违法的新余某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是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监管领域推出的创新服务举措,将严格执法和贴心服务有效结合,进一步营造生态助企的良好氛围。
为帮助企业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消除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企业信用和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新余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规程》,在生态环境领域率先实施“两书同达”机制,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程》明确信用修复申请主体和流程,提出实行“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需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明确行政处罚公示可能带来的影响,告知修复途径,提醒行政相对人主动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向8家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实施“两书同达”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此举彰显环保人性执法温度。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罚教并行的方式让企业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履行行政处罚义务,营造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新型工业强市建设和美丽新余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9/12/art_42067_5007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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