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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督察丨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支部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09-10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党建+督察”深度融合,近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党章》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开展了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督察组全体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明晰职责使命,切实把省级督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找实找准突出问题,守护好龙江的绿水青山。    会议强调,要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做好督察各项工作。调阅资料要做到对照部署查落实、对照职责查履职、对照线索查问题、对照问题查现场、对照调度查佐证;下沉督察要做到敢督严察、能督善察、真督实察。要充分利用数字督察系统,提前梳理疑似线索点位,精准靶向实地督察,留存书证形成闭环。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督察始终,严格按照督察程序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增加工作环节,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和财务纪律,体现督察人员良好作风和形象。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9/c00_31767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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