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成都空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金堂县、龙泉驿区、天府新区,资阳市雁江区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空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空港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简阳市施家镇天才村和平泉街道群乐村,新建主变容量2×1200MVA、500kV出线间隔6回、220kV出线间隔8回、66kV无功补偿装置2×(2×60)+2×(2×60)MVar。 2.资阳~桃乡双回线路开断接入空港变500kV线路工程:线路途经资阳市雁江区和成都简阳市,包括西线和东线,线路全长分别约2×29.5km、2×29.5km,均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垂直逆相序排列,分裂间距500mm,额定输送电流2898A,新建铁塔144基。拆除500kV桃资Ⅰ、Ⅱ回线路长度约2×0.1km,拆除杆塔1基(不拆除基础)。 3.新建空港~淮州500kV线路工程:线路途经成都市简阳市和金堂县,线路全长约2×64.5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垂直逆相序排列,分裂间距500mm,额定输送电流2898A,新建铁塔147基。 4.尖山~桃乡双回线路、桃乡~十陵500kV双回线路搭接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和天府新区境内,线路总长度约2×1.5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垂直逆相序排列,分裂间距500mm,额定输送电流2898A,新建铁塔8基。拆除500kV山桃Ⅲ、Ⅳ回线路长度约2×0.1km,拆除杆塔1基(不拆除基础);拆除500kV桃陵Ⅰ、Ⅱ回线路长度约2×0.1km。 5.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在尖山500kV变电站内增加通信接口装置4台,在桃乡500kV变电站内更换线路保护装置4套,在资阳500kV变电站内更换线路保护装置4套,在十陵500kV变电站内增加故障测距装置1台。 | 一、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修建截排水沟,部分施工路面铺设钢板,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和养护,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植被修复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项目不在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和弃渣场,并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新建变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将事故油池、事故油坑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mm厚防渗涂层等多层防渗措施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 项目拟采取的声环境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电抗器等设备,对站内配电装置合理布局,在变电站东侧长约215m、南侧长约222m的围墙上设置高1m的隔声屏障(总高5m),西侧长约159m的围墙上设置高3m的隔声屏障(总高7m),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根据线路分裂间距、塔型等情况,线路在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双回段和并行双回段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1m和11.5m;线路在通过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时,双回段和并行双回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4~22m、14~32m,确保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满足小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及废水外排;项目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采取优化工程设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够控制和减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4/9/9/3864dff815fa496889462278b00f26f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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