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利用卫星影像非现场执法方式查处涉自然保护地第一案
淮南市潘集区泥河湿地是安徽省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近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工作模式、延伸监管触角、深究新兴领域,查办了一起自然保护地内的环境违法案件。这是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首用卫星影像监管模式查办的首起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也是《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暂行办法》调整职能以来办理的第一案。
“科技+人力”,监管模式由“平面”向“立体”转变。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卫星影像可对比、可追溯、可界定的特点挖掘问题线索,实现“平面视角”到“立体视界”的监管模式转变,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准确率。2024年5月14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卫星地图对淮南市湿地公园矢量图进行历史影像比对,发现泥河湿地公园疑似存在固废垃圾倾倒现象。通过实地检查,核实了某公司在湿地内一生态园倾倒煤系固废矸石填补水面,并在已填补场地上倾倒固废垃圾的行为。
“力度+温度”,执法理念由“刚性”向“柔性”转变。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鉴于该案办理周期处于新旧裁量规定衔接期间,为督促企业更好更快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和修复,依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裁量过程遵照“从旧兼从轻”。依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9.8万元。目前涉事企业主动作为,积极整改,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案也是全市首起适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行政处罚案件。
“查处+保护”,办案方向由“行业”向“生态”转变。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本案跳脱传统办案场景,覆盖新兴领域盲区,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部门协作执法,即查处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切实加强了我市湿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环境的保护,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彰显大环保理念。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4663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化...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3...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量...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2024-12-25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2025-02-05
- 强化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2024-12-26
-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看...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4-12-26
-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中心技...2024-12-26
- 自治区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24-12-26
- 深入开展宪法入企,助力...2024-12-26
-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环评文...2024-12-2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2-18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四...2024-12-1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1-08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2024-11-08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紫外...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生态...2024-10-14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碳排...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建设...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