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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用活新保资金助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12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推深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黄山市通过常态化设立地表水考核奖惩资金池、创新安排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等方式,切块部分新保资金由各区县统筹调度,有效促进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利益共享。

  从直接补助到考核奖惩,强化资金分配。新保资金的传统分配方式为项目入库-择优选取-安排资金-按进度拨付,以一定标准对具有生态价值的重点项目进行补助。实施考核补偿制度后,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月度考核、年终清算的方式建立区县水质及空气考核评价体系。以断面水质达标为补偿基本条件,依据当月监测值测算P值实行地表水断面分档补偿(赔付)。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比改善情况和现状达标情况三个方面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此举有利于激励和约束各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职责,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从项目专用到区县统筹,灵活资金使用。根据《黄山市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等现行管理办法,新保资金主要以项目为载体进行全市范围内分配,资金基本用于项目建设或运维,必须专款专用。而考核奖惩资金具有激励性质,允许区县在遵守本级生态补偿资金有关办法的前提下自主分配,统筹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改善环境的项目。此举有效调动了区县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为凝聚生态保护合力,推动生态建设惠及更多百姓提供重要保障。

  从定额补助到动态调整,优化资金安排。2024年,全市地表水断面考核数量已从30个提升至106个。为使地表水考核奖惩资金与实际工作量更好匹配,黄山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在原有的每年补助1600万元的基础上,适当提升补偿资金额度,推动建立以乡镇为主体的市域流域全覆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443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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