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三坚持”护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以“三坚持”护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坚持过罚相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今年以来,已对6家企业依法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金额达38.335万元。
坚持推进改革,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强化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污染治理,对22个大气减排项目、24家大气关停企业、10家新建排污许可重点项目和17个污水处理厂排污量按比例计算叠加,核算大气污染物储备量和水污染物储备量,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污染物储备充足的交易基础并积极协助对接重点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安徽省全域推进排污权交易“第一单”,市域内跨区域“第一单”均已签约,共交易二氧化硫3.632吨、氮氧化物2.622吨排污权,成交总金额达13.8516万元。
坚持主责主业,走访帮扶为企服务。以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帮扶为抓手,联系包保21家企业,与英特颜料党支部签订《“1+1”党建共建协议书》,以“五个一”活动领航党建;“手把手”指导美诺华药业事故池和雨水池混用问题整改;将申兰华色材纳入执法正面清单,采取无事不扰、贴心帮扶的监管模式;指导宏润泰阳开展环评非重大变化论证;指导7家包保企业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对9家包保企业开展危废规范化帮扶,实现了帮扶全面覆盖、成效全面体现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419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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