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三优化”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6-17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亳州市持续优化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优化执法环境。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650家重点涉气企业安装5100个用电监控设备,建设联网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640个,实时监控企业治污设施运行,远程研判分析企业产排污情况。公布正面清单企业名单108家,实施动态管理,对清单内企业“无事不扰”。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免于处罚,减少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优化生态环境。纵深推进乡村黑臭水体整治,累计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856条。与周边6市(县)签署联防联控协议,对跨境河流进行全方位联防联控。对全市9条主要河流各类排口进行“排、测、溯、治、管”,实现“收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构建集大气环境智慧指挥监管平台,实现环境问题从发现到解决的闭环管理,大幅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冒泡站点排查整治,实现市域内联防联控、城乡一体化防治。1—5月,全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同比改善30.8%,PM2.5年浓度同比改善1.4%,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绿色竞争力。
优化审批环境。减少环评审批层级,减少公示次数和时间,压缩公示流程,公开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供企业编制环境文件时直接引用,简化程序,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比法定审批时间60日、30日降低60%以上。将省第一、二批涉亳州的135个重点项目和市招商引资的37个项目列入环评审批服务清单,每月定期调度,主动对接跟踪服务,靠前解决企业环评问题,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3606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化...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3...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量...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2024-12-25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2025-02-05
- 强化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2024-12-26
-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看...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4-12-26
-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中心技...2024-12-26
- 自治区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24-12-26
- 深入开展宪法入企,助力...2024-12-26
-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环评文...2024-12-2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2-18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四...2024-12-1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1-08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2024-11-08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紫外...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生态...2024-10-14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碳排...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建设...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