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公务出行综合保障用车租赁服务的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采购一家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现就租车服务采购事项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我中心公务出行综合保障用车,主要服务范围为广东省全域。根据全年工作需要,不定量、不定期租用车辆。
2、采购租赁服务车辆包括: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和大巴车(带司机)4种类型。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及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公务出行定额标准
1、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250公里的租车综合定额标准:
2、日均出行距离超过250公里的租车分项定额标准:
四、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方式(折扣率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不含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不能为获得项目竞争降低服务成本或质量,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不得低于0%。
2、日出行时间为10小时/天。单日服务时长超过10小时按车辆类型分别报价。
3、日出行里程超过250公里的,超里程费按车辆类型分别报价。
4、定额标准不含驾驶员误餐费和住宿费。服务期间驾驶员自行解决食宿的单独报价。
5、单一接送飞机(白云国际机场)、高铁(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及广州白云站)服务的,按车辆类型分别作综合定额报价。
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送达至我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1510室,袁先生,020-85512361)我中心将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供应商,并公布结果。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5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ggtz3126/content/post_4422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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