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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召开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次整改验收销号会

发布时间:2024-04-13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4年4月8日,自治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州生态环境局8楼会议室召开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次整改验收销号会。

  

  

  

  州党委办公室、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就整改任务验收情况依次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对汇报内容进行了会议讨论,并根据讨论意见,宣布审议结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必须整改到位,切忌存在侥幸心理,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抓实抓好。二要强化工作举措。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倒排工期,逐条研究、逐项落实,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整改办做好统筹协调,督导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要巩固整改成效。整改目的是通过整改实实在在解决群众长期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各牵头单位要对已销号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杜绝已整改问题发生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得到长期巩固,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和人民的检验。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04/8323fb029dac4df198f4e910f981eb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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