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等文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云南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全省优良空气质量持续巩固,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保持在98%以上。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大幅拉高全年大气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抵消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获得感。2023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深入开展污染天气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云环通〔2023〕123号),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与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件等十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小组,明确应急专项小组的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州(市)、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从监测预报、预警分级、预警会商、预警发布、预警变更、预警降低与解除六个方面进行细化,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级别,并明确了省级预警和区域联动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四部分,信息报送。主要包括信息报送、报送内容2个方面,明确了信息报送流程和信息报送内容。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与协调、应急监测和监管、总体减排要求、应急响应措施、信息公开、应急终止七个部分,主要提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区域应急联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对涉及区域应急联动的相关州(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预报能力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预案修订、预案演练、责任与奖惩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部分,附件。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重污染天气应急单位通讯录。
三、主要制订事项
《应急预案》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又结合了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调整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提出在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小组,明确省应急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细化省应急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州(市)和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提出设立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支撑与对策建议。
(二)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以连续24小时(跨自然日)AQI均值计算,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2、3天作为黄、橙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3天、且预测AQI日均值>300持续2天作为红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
(三)提出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政府相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开展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启动条件,明确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对涉及的相关州(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和减排比例,提出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采取更加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相关文档: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zwxx/xxyw/zcjd/202404/t20240403_237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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