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不断擦亮矿山环境保护的生态“底色”
废弃矿山治理显成效。按宜林择林、宜水择水、宜田择田的原则,通过修复、美化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实现资源再生,变废为宝,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靓丽生态保障,“十三五”以来,该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30.4万元,县财政投入13168.57万元,先后完成19个废弃矿坑的修复治理,治理面积约275公顷。
有证矿山修复露生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应编尽编原则,督促全县持证矿山企业加快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全县23家矿山企业全部完成《“二合一”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备案。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进行生态治理修复。2020年至今,全县在建与生产矿山修复面积达785余亩,建设监测点154个,投入资金2350余万元,保障了矿山的生态修复。
绿色矿山创建展新颜。按照《安徽省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安徽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针对各矿山矿区不同现状,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建设,其中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11号段已通过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灵山-木屐山矿区新2号段石英岩矿已完成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申报工作;石门山矿区东矿段冶金用石英岩矿和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15号段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企业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实施规划编制促修复。深化、细化《安徽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关于生态修复的目标要求,落实《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2035年)》的有关要求,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单位的相关文件及矢量数据收集工作,已形成规划初步成果。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20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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