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花样繁多 监管执法运用大数据练就“火眼金睛”
导语
近年来,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中,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异常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可疑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名单,助力执法部门对全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非现场监管。
典型案例
今年4月底,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异常大数据分析模型”发现富民县某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排口在废水流量不为0的情况下,经常出现主要污染源超标、恒定等异常情况,随即将相关异常线索移交给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月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工作组到该公司进行突击现场检查。经核查发现该公司污水总排口明渠内流量计正下方人为堆叠摆放了三块标准红砖,涉嫌抬高水位线以降低排水流量监测,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环境条件和运行状态,影响废水排放流量,涉嫌偷排废水。同时现场检查还发现该公司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多通阀腐蚀严重,故障率较高,零部件故障导致分析设备多次频繁死机,断电运行,致使部分监测数据超标恒定或缺失,执法部门现场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目前,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侦办结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的行为责令整改,处罚款61.5万元,对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责令整改,处罚款6.7万元;其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故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移送给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作为昆明市2023年首例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案例已纳入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第六批)。
经验总结
在重点排污单位日常监管过程中,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基于昆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污染源异常大数据运用分析模型,对可疑数据进行研判,迅速提供给执法部门,锁定犯罪行为,提高了“非现场监管”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311/t20231109_236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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