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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省气象台最新预报,预计11月5日夜间至6日夜间,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过程累积降雪量为20~40毫米,其中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的局部地区可达40毫米以上。上述地区先降雨而后转为降雪,降雪同时伴有风吹雪、雪阻现象,能见度低。6日凌晨至下午,哈尔滨、鸡西、牡丹江部分地区将先后出现冻雨。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将11月5日17时将11月4日11时启动的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Ⅱ级应急响应。

    为有效防范重大气象灾害天气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省厅迅速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工作提示,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各项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对重点企业风险防范,做好部门联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状况和气象特点,督促重点企业加强防范,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行方面气温骤降可能造成处理效率降低,二是污水处理厂坐带有保温棚的生化池,要避免暴雪压塌棚顶影响正常运行。三是电厂和供热等企业存在的防风逸尘设施被压塌的风险。四是雨雪可能对现有自动站的影响,影响传输率等问题。五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运输、油气运输管线和尾矿库等高风险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前采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严防极端天气灾害诱发危险化学品泄漏、尾矿库垮坝溢流、交通事故等次生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并协调交通运输、应急、公安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做好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环境安全责任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极端天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对当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政府、企业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装备、物资调配到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三是强化预判预警,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运用气象部门预测预报成果,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加强会商研判,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尤其是防范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避免污染物进入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界江界河一级二级支流,确保水环境安全,有效防范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物资、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监测和舆情跟踪,确保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核查原因,及时报告信息,果断启动响应。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行为,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311/c00_31681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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