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深化执法普法融合,增强绿色发展动力
近年来,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推动柳州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学法夯实普法基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内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讲座,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每月由领导干部组织一次集中授课领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培训课程等信息化学习资源,促进执法人员自我提升,开展“每周一学”学习活动共17期,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强化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文件理论知识储备。
执法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并耐心解释
柔性执法提升环保意识。树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理念,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优先采取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给予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执法过程中耐心以案普法、释法,将警示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群众、企业提升自觉守法意识,主动自我纠错,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免予行政处罚案件8件,共免予处罚金额207万余元。
入企送法助推绿色发展。把服务帮扶企业贯穿执法始终,持续开展“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活动,结合日常检查、双随机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上门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贯,共发放政策指导、法律宣传等普法宣传资料200余册。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交叉帮扶检查,今年先后在北部生态新区、三江县、柳江区开展3轮生态环境交叉帮扶检查,共出动1752人次,帮扶指导企业603家次,共下达帮扶通知书169份,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宣传等普法服务,引导企业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体检”和问题整改思路,精准帮扶企业排查和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tzl/rdzt/gxhjzfdlb/t17397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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