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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新建工业项目,是否可以按直接生态环境影响简单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18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新建工业项目,是否可以按直接生态环境影响简单分析?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6.1.8 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 "规定,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若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可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qtwt/content/post_4192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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