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推联合执法,柳州黔东南两地生态环境局签订《跨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3-04-09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水平,切实维护柳江(贵州省黔东南州境内称都柳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3月23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刚率队到柳州,与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跨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并开展座谈交流。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永祥参加活动。
协议明确,两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包括跨市州界断面、市州界分水线联防联控、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查处、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联合处置等方面。同时,双方将持续深化交流合作,推动跨区域生态环保科研合作、资源共享,推进都柳江流域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分析评估,相互支持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和产业实施,支撑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地生态环境执法协作将进一步加深。这既是两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于以柳江流域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日,两地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各业务部门同仁就水环境管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监测与执法业务融合联动、环保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袁刚局长表示,黔东南州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柳江上游的生态环境管控工作,严厉打击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与柳州市共同维护好柳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tzl/rdzt/gxhjzfdlb/t16238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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