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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2〕52号

发布时间:2023-01-06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对《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进行了修订,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海洋生态环境司郑彤

  电话:(010)65645527

  传真:(010)65645500

  邮箱:hysjg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戴永立

  电话:(010)84757151

  传真:(010)84757120

  邮箱:daiyl@acee.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邮编:10004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西海洋研究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核二司意见)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gzhd/yijianzhengji/101665709139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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