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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21与2022年度配额分配工作,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邓朝阳、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35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解读: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2021、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zmhd/myzj/202211/t20221108_7386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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