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深度参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动构建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新格局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是构建和完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的重要务实举措,能够有效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公众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培养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化解“邻避效应”,同时有助于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风尚。
2020年9月1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迎来了疫情以来的第一批“客人”。全省十六个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和业务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公众开放活动,一同到来的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行专家组。此次开放日对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环境监测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开放,主要包括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平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机污染物分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无机污染物分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水质和大气应急监测车载设备、无人机遥感生态监测设备等设施。工作人员对中心职能职责、监测分析手段、监测基本内容、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并对参观人员提出的问题做了深入解答,在讲解业务和技术知识的同时,也为大家讲述了立足本职工作的环保理念。
参观结束后,总站专家组就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监测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保理念传播、环保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行了调研,省宣教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监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座谈针对当前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交流,并就今后相关工作开展提出了思路和方向。
环境保护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立足实际情况,坚定开放决心,进行了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各项任务,坚持每月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开放活动日趋深入、开放工作日趋常态、开放形式不断优化、面向公众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通道,让公众了解环境监测,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努力营造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社会宣传,凝聚广泛的社会力量。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作为一项新的任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和丰富开放的形式与内容,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流程与机制,探索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不断开辟生态环境监测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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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迎来了疫情以来的第一批“客人”。全省十六个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和业务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公众开放活动,一同到来的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行专家组。此次开放日对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环境监测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开放,主要包括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平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机污染物分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无机污染物分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水质和大气应急监测车载设备、无人机遥感生态监测设备等设施。工作人员对中心职能职责、监测分析手段、监测基本内容、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并对参观人员提出的问题做了深入解答,在讲解业务和技术知识的同时,也为大家讲述了立足本职工作的环保理念。
参观结束后,总站专家组就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监测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保理念传播、环保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行了调研,省宣教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监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座谈针对当前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交流,并就今后相关工作开展提出了思路和方向。
环境保护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立足实际情况,坚定开放决心,进行了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各项任务,坚持每月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开放活动日趋深入、开放工作日趋常态、开放形式不断优化、面向公众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通道,让公众了解环境监测,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努力营造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社会宣传,凝聚广泛的社会力量。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作为一项新的任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和丰富开放的形式与内容,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流程与机制,探索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不断开辟生态环境监测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2009/t20200922_208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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