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安庆市中创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
转来的“安庆市中创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信访件(华东环访转字〔2021〕60号)收悉。我厅即转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告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庆市中创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庆市宜秀经济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胡建新,主要从事使用大豆生产磷脂。该企业年产3000吨透明大豆磷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10月由原安庆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3年11月经原安庆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
该企业原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批复中正已烷原料主要作为助剂使用,因食品天然化的发展需要,改为食用类酒精替代正已烷,并通过了原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市中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批复的函》。
二、调查情况
2021年8月20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该企业除实验室使用丙酮用于产品检验外,生产过程中无丙酮类原料和产品。车间内原有4台离心机未使用,4台离心机的进出管、变频器已拆除。企业产生的固废交由安庆市绿谷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并签订了固废处置协议。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信反映的“偷偷大量倒放离心后固废”问题。
检查当日,安庆市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该企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噪音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
三、调查结果
(一)企业原工艺使用正已烷作为助剂,工艺调整后,现已改为食用类酒精替代,不再使用正已烷。丙酮仅用于实验室产品检验,用量极小,不产生异味影响。
(二)企业固废主要为大豆生产后的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安庆市绿谷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并签订有固废处置协议,未发现违法转运处置等问题。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反馈情况
投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反馈。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56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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