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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督办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做好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交办问题处置及整改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促进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管理, 我厅抽调相关部门业务、执法骨干和技术力量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清单中的一、二类问题开展调查处理督办盯办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精心筹划准备。按照《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问题整改的原则与要求》,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区问题清单涉及的共70家企业、608个问题,分门别类梳理问题情形,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同时,组成前期现场调查组,深入控排企业,积极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现场调查、现场勘察、现场询问、现场帮扶的执法监管模式,并采取网上培训、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抽调骨干培训,全面系统学习相关技术规范,熟悉现场调查取证方法及要点,掌握整改标准要求,为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帮扶指导工作奠定了基础。针对碳排放工作技术性强、政策法规多、现场监管难等特点,在前期充分调研,充分吸收借鉴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相关资料基础上,汇编了《内蒙古自治区发电企业碳排放交易体系数据监管手册(试行)》,为现场调查核实和监管工作提供了指南。

  二是从严从实推进整改。现场调查期间,针对控排企业存在的问题,指导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建立“一企一案”整改台账;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完善质量控制计划,做好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深入调查取证控排企业相关资料,精准理清控排企业、咨询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三方责任,严把技术规范,严格法律程序,确保调查核实工作合法合规。目前已完成现场调查控排企业70家,形成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共计288份。截至5月6日,我厅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12家控排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责令整改决定书。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wrfz2021/hjjc_8075/202205/t20220519_2058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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