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兵环党组发〔2020〕3号
关于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业务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兵团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兵团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现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邓志耕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牵头负责工作)
副组长:张 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劲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 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庆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 琳 二级巡视员
成 员: 梁怀国 办公室负责人
卢彩容 污染防治组负责人
李 艳 环境影响评价组负责人
罗洪明 总量控制组负责人
宗慧娟 环境监测组负责人
徐 婕 自然生态保护组负责人
王志强 执法监督组负责人
陈 凯 督察办负责人
刘 波 规财组负责人
林 祥 第三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孙宇颖 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张 斌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办),汪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组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履行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兵团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组织谋划、工作推动、教育管理、综合协调及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提醒监督与执纪问责。
兵团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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