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荣誉 再创辉煌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成绩,福建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在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这一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的带领下,省级组织单位位居全国第一,全省推选的10个环境执法单位均获评表现突出集体,10名环境执法人员均获评表现突出个人,获评总数和综合成绩勇夺四连冠。
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广受好评!
自2016年开展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来,福建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全国排名中下的情况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充分运用生态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力保障了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为守好青山、碧水、蓝天,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连续五年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大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牵头组织省直六部门集中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并转发全国借鉴,以上工作均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得百姓点赞和社会媒体关注,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称赞福建环境执法是全国环境执法的一个品牌。在2016-2019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中,我省获评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总数均蝉联全国第一。2018年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和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获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授予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福建环境监察总队荣获第九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主要领导获得习总书记接见。
铁军是怎么练成的?
为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亲自研究部署大练兵工作,要求全省环境执法人员“发扬铁军精神,继续争先创优”。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作为全省环境执法的执牛耳、风向标,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深入一线执法,吃得苦、经得脏、受得累。针对违法企业“躲猫猫”“打游击” 等现象,总队带领各地执法人员采取分组包片、重点蹲守、昼夜结合、工休错时等方式,查处了一大批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的违法行为,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也总结出一整套技战术,盘活了全省执法队伍,打造出敢打敢拼、能打胜仗的铁军精神。在练兵活动中,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实际练兵需要,创新练兵方式,制定详细方案,深入动员部署,采取市级初赛选拔、省级决赛表彰的形式,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以实战为导向,合理设置练兵项目,将理论考试、现场模拟执法、无人机操作、信息化运用、案卷质量评审纳入考试范围,全面考核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水平。
一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始终不忘“嘱托在身”,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全面把握环境执法的正确方向,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执法目标导向,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力量;始终洋溢“情怀在心”,坚持把“干事业”挺在前面,不断涌流环境执法的精神源泉,积极引领基层执法人员主动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始终保持“格局在胸”,坚持把“练精兵”作为核心要义,通过表现突出个人、集体的培育推选,以点带面,实现练兵一批、提升一批、成型一批,不断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始终紧握“云端在手”,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有效手段,不断引领环境监管有效转型,通过信息数据共享,精准把脉问题所在,主动服务、差别监管、精准执法;始终压实“责任在肩”,坚持把“获得感”作为检验标准,全力以赴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多部门合力推进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开展重点信访问题攻坚行动,2019年下半年投诉数量同比下降明显。
执法人员如何得到保障?
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制定考核奖惩、人身安全保障、容错纠错等制度,激励引导执法干部担当作为,保障执法人员正常福利待遇,拓展执法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夯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基础。
我厅联合联合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对获评2016、2017年度全国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联合公安厅对2017-2018年度在“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30个集体和112名突出个人,以及2018年省级大练兵表现突出的6个市级、20个县级和80名个人,颁发荣誉奖杯和荣誉证书,要求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铁军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发挥“领头雁”作用,继续做好“传帮带”。
在2019年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我厅联合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福建省总工会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化运用职业技能竞赛,对组织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设置竞赛团体和个人奖项各6名,获奖对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彰,对成绩排名前列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先锋号”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金牌工人”。今年,我厅还将联合省委组织部对获评2018、2019年全国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下一步,福建省将继续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紧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特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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