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落实进展情况
序号
年度任务
上半年进展
1
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支持发展新能源货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制定实施《2019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发布《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起草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有关工作。会同市公安交管局制定实施《重型柴油车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
2
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指导各区组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截止6月底,通州、昌平、门头沟、大兴等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已挂牌成立。与市委编办就明确职责、组建队伍等问题深入沟通,共同研究推进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相关准备工作,待有关问题得到中央明确批复后推进落实。
3
进一步加强与河北交界地区生态环境管控。
会同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协调解决房山与涿州交界环境污染问题,向市政府报送相关整改措施。与河北、天津研究建立三地地市县间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与河北、天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确定了2019-2020年度京津冀环境执法重点任务。
4
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1.上半年共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2次6天,较好的完成了应急应对工作。全面整理应急减排清单,研究企业“一厂一策”制定可操作性。2.与河北、天津研究建立三地地市县间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交界地区联合执法。3.发布《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组织第六届生态环境文化周活动,开展儿童环保艺术节活动,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5
减排任务。
组织制定分解各区2019年减排任务,纳入各区政府绩效。开展重点减排项目现场抽查,掌握进展情况,督促稳定运行。
6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本市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按月开展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对水质不达标和变差断面进行通报预警,联合市水务局开展全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组织对本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行测算,组织开展本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7
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日常抓、抓日常,突出移动源、分散源污染治理,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
上半年,全市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聚焦柴油货车、扬尘、生产生活等领域污染减排,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上半年本市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
8
严防散煤复烧反弹,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
结合常年运行锅炉监测工作,对常年运行锅炉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使用燃煤的情况。持续组织开展“点穴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燃煤的行为。
9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配合处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关资料,配合提起公益诉讼。
10
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组织各区对VOCs年排放量在10吨以上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发现涉VOCs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需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治理。
11
加强水污染防治。
着力推进《北京市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按月开展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对水质不达标和变差断面进行通报预警,联合市水务局开展全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
12
加强水源地保护。
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继续组织各区共同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13
强化土壤风险管控。
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北京市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联合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商相关部门提供材料,组织对本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行测算,组织开展本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14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一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19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二是组织召开北京市2019年强制性清洁生产部署培训会,对各区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培训指导。三是跟踪进展情况,督促各区和企业按要求实施审核。
15
健全扬尘治理工作机制。
全市扬尘管控工作稳步推进。市级相关部门按月定期开会,分析研判形势,统筹部署落实。区级层面认真贯彻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培训,细化分解责任,督促落实推进。推进信息公开,在《北京日报》等媒体按月公布全市粗颗粒物监测浓度排名。依据生态环境部监测数据,1-4月本市降尘量同比下降19.2%,扬尘管控工作成效初显。
16
推进“通武廊”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
开展调研座谈、深入了解通武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组织下,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区域协同保障等工作机制。与河北、天津研究建立三地地市县间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确定了年度重点执法任务。
17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监测。
按月开展北运河通州段沿线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结合污染企业清理整治解决工业废水直排问题。
18
推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稳步实施,完善水污染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总结2018年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联合监测水质结果,继续组织开展跨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工作;联合津冀两地开展联合隐患排查。
19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水质交叉监测。
指导相关区按要求完成了对建成区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的第二季度水质交叉监测。
20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组织开展全市土壤监测技术培训。完成国控土壤监测点位的采样、制样和所有市控土壤样品采集工作。稳步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监测工作。
2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6% 左右。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年度任务,确定各区碳强度目标。 2.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减排增汇。配合冬奥组委发布2022年冬奥会低碳方案。 3.开展2018年度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交易履约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碳市场建设,完成2018年度国家碳市场企业核查工作。4.做好考核工作。5.完成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
22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发布《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制定实施《2019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以重型柴油车监管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市公安交管局已制定实施《重型柴油车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
23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石化、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各区对VOCs年排放量在10吨以上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发现涉VOCs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需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治理。
24
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动“两带、一环、一心”生态布局。
配合水务局开展官厅水库上游与水质、水量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化...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3...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量...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2024-12-25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2025-02-05
- 强化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2024-12-26
-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看...2024-12-26
-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4-12-26
-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中心技...2024-12-26
- 自治区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24-12-26
- 深入开展宪法入企,助力...2024-12-26
-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环评文...2024-12-2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2-18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四...2024-12-16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1-08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2024-11-08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紫外...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生态...2024-10-14
-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碳排...2024-10-14
-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建设...2024-10-14